2020-2022年度营运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公交”或“采购人”)现就2020-2022年度营运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诚邀符合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营运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C-2020-000021
二、标的:2020-2022年度营运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
标的 | 采购项目 | 参考规格型号 | 涉及车型 | 3年预估需求量(个) |
标的1 |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 FZXA0.3/MCX | 比亚迪565批次K9F | 754 |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 FZXA0.1/MCX | 比亚迪565批次K9F | 3227 | |
壁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FZD-Q2.0/1.2-SJX | 比亚迪3024批次K6 | 480 | |
标的2 | 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XQQC5/1.6-SY | 比亚迪1100批次K8/C9、3024次K8/C8/K7/K6、五洲龙M10 | 3405 |
说明:1.中标人提供的灭火装置规格不得低于参考规格型号产品。 2.以上均为强制更新物料,其他视需更新(控制器、热敏线、喷射管路、控制线束等灭火装置系统),但必须保证灭火装置和灭火装置控制系统是相匹配,且正常有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
2 | 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经济纠纷(投标人须提承诺书)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且中选人不得将项目转包 |
4 | 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费用 |
5 | 近两年内响应人无因资信、质量、服务等问题与采购方或其他企业终止合同的不良记录 |
(二)专用资格要求
1 | 所投品牌车载自动灭火装置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授权的具有深圳区域代理资质的代理供应商 |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8日14:30至2020年10月10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29号天汇大厦B座东部公交7楼采购中心
(三)领取标书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 投标品牌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厂家无需提供) |
6 | 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经济纠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通知采购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00前
(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29号天汇大厦B座东部公交7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00
(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天汇大厦B座东部公交7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女士
(二)联系电话:0755-89980122;15019482658
(三)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29号天汇大厦B座东部公交7楼采购中心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