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9年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9年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二、标的
本采购项目共1个标的,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 70套 | 由喷头、灭火剂输送管道、驱动装置、灭火剂储存装置及启动装置等组成,安装在公共汽车客舱内用于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系统。 |
备注:1、本次采购项目拟定合同期为3个月;
2、如投标报名期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名,则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四)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七)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厂家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产品;或投标人为厂家指定的代理商,厂家对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委托授权一个代理商或合法的销售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明确有效授权期限内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
(九)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经济纠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费用。
四、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即:人民币50000.00元),且于2019年 12月 29 日下午5点前以投标人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一)投标保证金主要用于防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随意撤回投标文件、拒签正式合同等情况的发生;
(二)中标人在签订供应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其投标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其投标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伍万元整(即:人民币150000.00元),且于签订合同前以中标人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按合同要求条款执行或其他违约情况的发生。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期满并确认无任何违约涉及赔偿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其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六、招标人银行账户
户名: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龙岗支行
账号:7559 1440 2910 907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 12月 24 日上午9点30分至 2019年12月 28 日下午5点前;
(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天汇大厦B座7楼采购中心;
(三)领取标书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若非厂家投标,需提供明确有效授权期限内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需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前;
(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天汇大厦B座7楼采购中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10点30分;
(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天汇大厦B座7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89988192;13316447719)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9年12 月 24 日